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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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为检验中心各部门工作成效,优化组织建设,调动成员积极性,学生处决定于2024年10月16日-18日对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及部门进行评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二、时间安排

(一)团队奖项申报(优秀团队、最佳品牌项目、最创意奖):2024年10月16日—18日,以部门为单位将对应的电子档申请表(见附件),命名为“校区+部门+申报类别”发送至指定邮箱:2076537475@qq.com(逾期视为放弃参评),拟于10月18日进行线上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个人奖项申报(先进工作者):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评选,各部门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部门评选结果汇总,并填写先进工作者推荐统计表,命名为“校区+部门+先进工作者推荐统计表”发送至指定邮箱:2076537475@qq.com(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三、申报奖项

(一)优秀团队

1.评选对象: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所有部门。

2.名额及奖励:不超过3个,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申报条件:部门组织建设有力,具备部门的管理特色,团队合作紧密,执行力强,活动丰富,师生满意度高。

4.评选方式:线上答辩,不超过5分钟。

(二)最佳品牌项目

1.评选对象:2023—2024学年期间部门组织开展的项目或活动。

2.名额及奖励:不超过3个,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申报条件:紧密围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使心理知识的传播具有延续性,符合校园文化建设氛围;具有品牌效应且有较强部门特色;具有较大影响力,师生认可度高。

4.评选方式:线上答辩,不超过5分钟。

(三)最具创意奖

1.评选对象:2023—2024学年期间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系列推文或视频等。

2.名额及奖励:不超过3个,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申报条件:围绕心理知识的传播,在活动(栏目)选题、构思、创意、执行、宣传等,或在管理制度、文化、手段、方法等方面独具特色、创新性强、认可度高,有较强示范引领效应。

4.评选方式:线上答辩,不超过5分钟。

(四)先进工作者

1.评选对象: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2.名额及奖励:按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推荐评选,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评选要求:担任中心学生干部满一年及以上;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重修记录。

4.评选方式:部门负责人由主任团成员评议确定先进工作者人选;主任团成员由各部门指导老师评议确定先进工作者人选。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若参评材料造假或有其他违反评选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2.评选结果将在学工网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附件1:优秀团队申请表

附件2:先进工作者推荐统计表

附件3:最佳品牌项目申请表

附件4:最具创意奖申请表

            学生处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