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评优工作通知

202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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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各位成员:

为检验中心各部门工作成效,优化组织建设,调动成员积极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决定于2021年6月22日-6月25日对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及部门进行评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组织申报:6月22日-6月25日,以部门为单位,将对应的电子档申报表发送至指定邮箱:1285753542@qq.com。(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二、参与对象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三、评选小组构成

组 长:李静波

副组长:欧居湖

成 员:尹子臣、张玲、黄思思、李云峰、宋盼、马漪莎、原主任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

四、相关奖项

(一)优秀团队

1. 评选对象: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全体部门(两校区同部门联合申报)

2. 名额及奖励:不超过3个,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 申报条件:部门组织建设(制度、文化团队建设及管理等)有力,团队合作紧密,执行力强,活动丰富,师生满意度高。

(二)最佳品牌活动

1. 评选对象:本年度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

2. 名额及奖励:不超过2个,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 申报条件: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符合校园文化建设氛围;具有品牌效应且有较强部门特色;具有较大影响力,校内外认可度高。

(三)最佳创意活动

1. 评选对象:本年度期间各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推文、视频等。

2. 名额及奖励:不超过2个,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 申报条件:在活动(栏目)选题、构思、创意、执行、宣传等,或在管理制度、文化、手段、方法等方面独具特色、创新性强、认可度高,有较强示范引领效应。

(四)先进工作者

1. 评选对象: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2. 名额及奖励:按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推荐评选,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 评选要求:担任中心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重修记录。

4. 评选结果:委员干事由部门推荐评选,部门负责人由主任团推荐评选,主任团由老师推荐评选。

五、其他

1. 评选过程中,参评部门或作品有欺骗作弊行为或其它严重违反评选要求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2. 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经评选小组研究认定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的。

学生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