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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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能按时发放校内勤工助学在岗学生劳酬,现将勤工助学在岗学生考核、劳酬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考核
1. 原在岗学生按《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考核:按20%比例考核“优秀”,全额发放基本工作劳酬、岗位补贴和奖金;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本工作劳酬和岗位补贴。基本工作量按30小时填写。
2. 本月新上岗学生考核按“合格”填写,基本工作量按15小时核定,基本工作劳酬和岗位补贴均按照半月标准填写核发。
二、时间节点
1. 用岗单位于当月20-23日完成线上考核工作。
2. 学生处于当月20-2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3. 学生处、各用岗单位于当月25日前生成勤工助学劳酬发放清单、签字,移交财务处及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
4. 每月28日前完成所有劳酬发放工作。
鉴于本月处于勤工助学调整过渡阶段,请各用岗单位本月26日前完成所有线上考核工作,5月以后相关工作均严格按照以上节点完成。
三、工作要求
对管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拖欠学生劳酬的设岗单位,视情况而定减少甚至取消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并转移到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
四、其他说明
未在学生管理工作系统登记且4月在岗学生,按新办法考核,并将详细发放清单于26日前报学生处刘利明处。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处沟通处理。
联系电话:0835-2882300 雅安校区学生一科 刘利明
028-86290668 成都校区学生二科 陈金军
028-87111755 都江堰校区学工部 高志泉
附件1:勤工助学劳酬发放清单
附件2: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勤工助学学生考核操作流程
学 生 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