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学生课程时间冲突时班主任能否准假的说明

201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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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班主任、各小班:

近日,学校收到关于“班主任是否有权批准同学因为做实验而对必修课请假”咨询的函,按照学校领导的批示,学生处现做出如下解释和说明:

一、班主任批假权限

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四章第二条规定,班主任负责对 “学生因故需要离开学校或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请假”进行审批。学生做实验和上课是教学活动,属于教务管理范畴,班主任无权无责对此做决定或审批。

二、处理建议

1、学生本人遇此情况时应当事先向实验课老师和必修课任课老师报告并说明情况,主动沟通协商解决课程时间冲突问题。2、若协商解决不了,可向学院行政办负责教学工作的老师或教务处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和指导。3、班主任可视具体情况,给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但不能决定或审批学生单纯的上课请假事宜。4、学生也可以向党委办公室和学工部老师咨询并寻求帮助。

学 生 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