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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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层单位:
为保障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规范、有序的开展,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将2017年校内勤工助学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 4月7日12:00前:各设岗单位管理员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2. 4月7日12:00:学生处审核并发布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
3. 4月7日18:00-4月10日24:00:学生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在线申报勤工助学岗位;
4. 4月11日-4月13日:用岗单位开展面试选拔;
5. 4月14日-4月16日前:公示;用岗单位完成审批;
6. 4月17日(周一):勤工助学学生正式上岗。
二、岗位设置要求
1.岗位名称格式:单位+科室+岗位,如:校团委办公一室助管(老区活动中心班团活动室管理员),后勤服务总公司宿舍管理一科楼栋值班员,农学院党委办公室助管等。
2.岗位描述:详细填写工作名称、工作内容、工作量及岗位补贴标准(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可视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和责任要求等在规定的区间调整);注明岗位对学生的具体要求,如性别、专业、特长、相关经历等。
三、其他
1.各单位管理员应及时完成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申报、审核学生岗位申请、岗位面试和劳酬评定、更新学生基本信息及在岗和离岗状态等工作。
2.除个别岗位需特殊技术外,各岗位原则上必须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包含在2016-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内),同时认真核实学生遵纪守法、成绩情况。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目前在岗学生。
3. 2017年4月勤工助学按以下标准计酬和发放:以截止4月30日计算,在岗时间大于等于15天的,按新标准发放一个月的基本劳酬、岗位补贴和奖金;不足15天的,按新标准发放半个月的基本劳酬、岗位补贴和奖金。
4.政策调整期间不影响勤工助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学生处学生一科刘利明老师,电话0835-2882300。
学 生 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