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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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生各小班:
现将2017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及核对银行卡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工作时间节点
1.3月15日前,相关学生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完成本人银行卡信息核对;
2.3月17日,学生处完成发放明细表制作和发放审批手续并报送财务处;
3.3月22日,财务处完成审核,与银行和校园卡财务中心对接;
4.3月24—4月5日,银行和校园卡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二、发放方式
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学生奖励或资助金一律通过银行卡发放。未填报银行卡号和银行卡打款不成功的,通过校园卡发放。
三、银行卡号核对
1.凡经学院、学校公示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本专科学生须认真核对银行卡信息。
2.由于学校财务处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统一批量放款,奖励、资助到账较其他银行要更快更准,因此填报的银行卡开户行须是中国工商银行。
3.如银行卡有误,请联系小班班主任或学院辅导员老师通过学生管理工作系统进行修改。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24:00。
4.银行卡开户人姓名必须与本人姓名完全一致,开户地不限,但银行卡必须处于激活可使用状态。
5.银行卡号一般情况下均为19位数字,请认真核对卡号,请勿在数字之间出现空格。
学 生 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