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6日
点击数:
各有关中层单位:
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及《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则上以部(处)、院、所为单位对学生勤工助学进行岗位设置和管理。
2.请各单位于3月7日(周二)12:00前将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负责老师信息(单位、姓名、工号、联系方式)报送至学生处或都江堰校区学工部以用于设置学工系统管理权限。各单位负责老师于3月9日(周四)12:00前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填报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计划。逾期未提交视为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3.学生处会同财务处、人事处审核岗位申报计划,通过学工系统、学生处网页等发布岗位设置情况,启动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
4.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板块的操作流程将以教学视频的形式共享给负责老师,请各用岗单位负责老师加入QQ群:303994798。
5.工作联系人:雅安校区,刘利明(0835-2882300);成都校区,陈金军(028-86290668);都江堰校区,高志泉(028-87111755)。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
学 生 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