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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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369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21级新生)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境外留学生,四川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3.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4.办理了2021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5.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
(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额度调整时限:截止至2021年10月22日。
(三)具体操作说明,可见附件3和附件4。
三、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序号 |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国家开发银行 | 其他银行 | 备注 |
1 | 9月26日 | 回执信息收集。 | 由学院收集贷款学生回执信息。 | 直接前往各校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 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不需收集信息。虽已办理贷款但暂不需要的可提前告知学院,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处统一谢绝。 |
2 | 10月8日 | 1.学校对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 老生以2020-2021学年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家庭经济发生突发变故的,可参考2021-2022学年度困难认定结果;新生参考2021-2022学年困难认定结果。 | ||
3 | 10月9日 | 学生进行贷款信息确认。 |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点击“贷款申请进度查询”,查询2021-2022学年贷款进度。 | 将学校盖章确认的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返回银行。 | 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务必在贷款放款后,登录四川农信APP“申请进度”界面,点击“贷款放款”---“缴纳学费”完成学费缴纳(见附件5)。 |
4 | 12月底 | 学校财务处结合学费缴纳和贷款到账情况,集中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 相关贷款学生核实在学工系统登记得工商银行卡号是否可用,以免贷款余额发放不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