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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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引导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1号)要求及省教育厅相关安排,决定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

三、活动内容

各学院组织所有在校本科生登录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https://www.qspfw.com)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组织学生参与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按行动计划完成线上学习活动。学生完成时间约10分钟,只需完成一次学习即可。学生也可通过微信扫描参加学习。为了学生个人信息安全,请使用学工系统中的手机号登录,密码为手机号后6位。各学院学生信息已经导入系统,线上学习请参看操作手册(见附件1)。部分学生手机号未进入学工系统,不能登陆,请填写《勘误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汇总统一报送至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QQ号:3443419274,重新录入信息后登录。各学院务必确保本学院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

四、工作要求

1.抓好组织实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宪法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作为“学宪法讲宪法”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高质量完成。学院完成情况将纳入宣传工作年度考核,按照要求完成学习考试的学生将加二课分。

2.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要坚持正确导向,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及时做好学习活动总结,加强宣传报道。

3.突出学习实效。各学院要组织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学生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1操作手册

附件2勘误表

附件3学院参与2021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情况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