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丰仓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13日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丰仓奖学金捐赠协议书》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2年丰仓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指标

按资助方要求,全校共评选10名,其中农学院2名,林学院1名,园艺学院1名,生命科学学院1名,食品学院1名,水利水电学院1名,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1名,土木工程学院1名,商旅学院1名。奖励金额5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参评条件

申请人需通过学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方面表现优异。参考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条件,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

请各学院于10月21日前完成奖学金评选、公示,并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审批及报送工作。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28-86293211,0835-2882300

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