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评选答辩会预通知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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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及《关于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遴选推荐、学生处资格审查、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书面评审,产生了30位“优秀学生标兵”答辩候选人,现将答辩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候选人名单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第十教学周,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答辩规则

答辩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上台答辩,自我陈述5分钟,现场提问3分钟。所有候选人陈述结束后,经评委合议后根据得分确定10名“优秀学生标兵”拟评人选、20名“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拟评人选。

四、其他说明

在现场答辩、学校公示及后续环节中,如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等不诚信行为,或有违规违纪及其他不符合“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的情况,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记入不诚信档案,“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获奖人选依序替补,“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缺额将不再递补。

学生处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