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五一”放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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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学校安全工作的提示函》及学校《关于2023年“五一”放假的通知》(校党政办字〔2023〕4号)要求,现将“五一”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4月29日(周六)至5月3日(周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周日)、5月6日(周六)上班行课,4月23日(周日)按4月21日(第九周周五)课表行课,5月6日(周六)按当日(第十一周周六)课表行课。

二、加强家校合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预警

1.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做好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家长在假日期间了解掌握子女去向,教育子女注意假日安全,自觉主动规避各类危险和安全威胁。

2.做好安全教育和预警,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遵守消防管理规定、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私自下海、湖、江、河等地方游泳、划船,不到电站水库泄洪道、河道或其它危险地段游玩逗留,不私自组织登山、探险、骑行远游等野外高危活动。外出活动应告知同学或老师,并保持通讯畅通。防范电信诈骗,不坐“黑车”,慎重交友,防止人身伤害。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

3.做好生命教育、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利用假期多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开阔自己的视野;教育学生遵守法规校纪,言行举止体现新时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遵守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合规运用通讯和网络工具。

三、做好假期学生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外出报备制度

1.严格离校报备。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城市(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学生离开成都市,雅安校区学生离开雅安市)要在“川农校园通-假期离校报备”上报备离校。

2.履行请假手续。按照放假安排,所有同学必须于5月4日前返校,若未能及时返校,须在“川农校园通-常规请假”上履行请假手续。

3.做好自我防护。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

四、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假期间各单位要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制度,按要求做好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学 生 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