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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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学生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细则》(学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其他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困难认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二、提醒学生完备申请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申请渠道
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密码忘记,可请学院辅导员重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负责老师登陆省资助系统,完成审核,并上报学校。
四、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四、有序组织申请认定工作。
9月13日上午10:00-11:30:资助工作业务培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评定、服兵役教育资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0月7日前:学院开展认定工作,细化日程安排,开展业务培训,完成学生申请、情况摸底、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流程。
10月8日-10月16日: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评名单公示。
拟申请认定的同学将有关材料以小班为单位上交学院留档备查。
学生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