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

理学院本科学生党支部开展五月份党组织生活学习讨论

2018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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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晚7点半,理学院化学生物学专业学生党支部于10-a702开展五月份党组织生活学习讨论,本次党组织生活以“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为主题展开讨论,党员同志们积极发言,新加入党组织的预备党员格外踊跃,为党组织增添了新的活力。同志们立足自身,分享了改革对自己生活产生的影响。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大家在收入越来越高的同时,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逐渐提高。有同志们提到,小时候要过年才能买一件新衣服,样式单一,而现在随时都可以在网上买到当季新款。我们身处川中,但仍然能够吃到全国各地的美食,这在以前也是不敢想的。随着改革春风席卷全国,各地修的房子一栋比一栋高,一栋比一栋好看,不少家在农村的同志说到,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自己家也搬入了小区,住进了小洋楼中;道路的建设事关千秋大计,在党和国家的扶持下,乡村道路建设也实现了村村通,更有户户通的;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逐年增加,铁路建设特别是高铁建设也在稳步推进,人们出行越来越方便,刺激了旅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现如今,我国的社会矛盾已转变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要求我们的党要进一步推进改革,才能使人民生活越过越好。吹响改革的号角,向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会议最后,同志们学习了党章第一章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