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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问答手册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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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课堂成绩折算说明

1.八个板块积分折算为第二课堂成绩时是否有上限?

计算第二课堂积分时,八个版块均无上限。当第二课堂积分纳入综合测评成绩时,除创新创业、各类获奖(创新创业类)、技能提升三大版块无上限,其余版块均设上限,具体明细见附件1《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项目及办法》(修订版)。

2.哪些活动由主办方直接后台导入呢?

创新训练计划、科研兴趣培育计划、专业技能提升计划、创业训练计划、省科技厅苗子工程、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园、创业补贴、syb、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社会实践、志愿公益、艺术团训练、文体活动(含获奖)、学校官微推送、校报发表文章、校运动队训练、工作履历、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党团校培训、评优评奖、荣誉称号均由学校主办方在活动结束半个月内提交校团委统一上传。

3.哪些活动需学生自主申报?

科技成果、学术文章、校外志愿公益、校级以上报刊和新媒体发表文章、校外获奖经历(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除外)。

4.自主申报需要怎样的流程?

申请者需将证明材料原件报经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审核小组初审后,以班为单位将复印件上交学院团委审核后方可获相应加分或记录。

同学可随时提交材料,学院根据情况拟定审核时间,学院审核无误后统一上传。

5.自行填报活动时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①科技成果类须提交成果授予单位颁发的证书;

②公开发表文章须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③学术会议论文交流须提交会议通知,论文集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④竞赛获奖及技能认证类须提供相应证书,英语水平考试须提供考试成绩单;

⑤其他语种证书及艺术体育类证书的颁证单位若非政府机构,须提供证书颁发机构的权威性证明。

⑥在报刊发表、网络新媒体发表文章需提供复印件或网站截图。

6.二课分在保研、评优评奖中所占比重如何?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保研、评优评奖等事项的重要考评依据,第二课堂成绩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占比15%。

二、第二课堂各版块积分具体说明

1.创新创业

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比赛的校级立项指校赛作品,院级立项指院赛作品,校院级立项作品不重复。

②“互联网+”大赛参与者每学年上限5分。

③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作者若包含教师,可不计算在排名内,直接顺延至学生作者算起。

2.社会实践

①每年参加多次寒暑假社会实践,根据学院考核可赋0-4分/次,但校院级评优不重复。

②寒暑假志愿服务活动纳入社会实践版块,不计在志愿公益版块。

③日常社会实践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的由学院发布或认可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由学院负责审核认定。

3.志愿公益

①经认定的志愿公益活动主要指由校(区)院团委在“i川农”平台中发布的各类志愿公益活动。每次活动志工部内部成员只占两个名额且轮流参与,其余名额应开放给流动志愿者。

②参与校外志愿公益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团委审核后可加分。

③志愿公益活动严格按照0.5分/小时计算,每天志愿服务时长计分不超过3分。

④学生会固定志愿者,每学年由校(区)院团委统一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给予0-4分/年。

4.文化艺术

①艺术团专场表演者已进行训练加分,不再作为表演者加分。

②学生干部作为活动组织者不加分,作为参与者可按规定加分。

③学术科研讲座观众加分无上限(加分板块在文化艺术参与者);文化艺术活动观众每学期上限0.5分(加分板块在文化艺术观看者),超过上限不计入第二课堂成绩中。

④校级重点或精品文化艺术活动指校团委每年初发布校级学生重点和精品活动目录,校区或院级重点或精品活动由校区和学院团委决定。每学年各单位允许申报不超过6个文化艺术类重点或精品活动,

⑤参加重点或精品活动,可按参加活动总人数的40%给予参与赋分,其他文艺类活动参与者只记录不赋分,获奖者可赋分,参与但未能赋分同学仍需做好记录。

⑥院级艺术团由校团委审核认定,可在每年6月集中申报,经认定后的艺术团训练成绩由学院负责考核。

⑦在校报、学校网站发表文章或图片新闻,第一作者可加1分,在省级以上报刊和网络新媒体上发表文章一律以学校网站媒体聚焦版块转摘为准,其他文章不予认可。对于官微(枣子、微观等)的学生干部,在文化艺术(参与者)板块的推文加分每学年不超过3分。

5.体育活动

①校级体育活动指由校体委、校(区)团委举办的各类全校体育活动,复赛1分,决赛2分。院级体育活动指由学院团委举办的各类体育活动,复赛0.5分,决赛1分。参与者可按总人数的50%赋参与分。

②集体形式参加文体活动获奖,可整个团队赋分。

6.工作履历

①学生干部是在学生群体中担任某些职务,承担某些特定职责,协助学校进行管理服务工作的一种学生身份。党团组织、学生会系统的干部成员作为学生干部管理。

②勤工助学岗位同学可在系统记录经历,但不认定为学生干部。

③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的原则。学生干部编制严格参照《关于规范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编制的通知》(校团发〔2019〕25号)规定。院级团学组织应在每年换届结束后向校团委报备编制具体设置情况。

④社团会长和团支书纳入学生干部管理,年审合格社团负责人按班长(支书)级计附加分,获评年度优秀社团、优秀团支部按部门负责人级计附加分。

⑤担任多个职务,最多按两个职务加分,第二职务加分按50%折算。

⑥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考核得分统一在每年8月31日前返学院,并由学院核算最终得分。

⑦校院辩论队队长、校院体育训练队队长纳入学生干部队伍管理,按班长支书类在工作履历板块赋分;成员由负责老师考核合格后,分别在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版块赋训练分,其中校级0-5分,院级0-3分。

⑧对于转专业新成立的班支委,由于其任期只有半年,其工作履历考核得分折半后计入第二课堂得分。统一实行在新班级新专业登记,原专业原班级核实。

7.技能提升

①计算机考试如何加分?

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非计算机专业加1分;

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3级:计算机专业加1分,非计算机专业加2分;

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4级:计算机专业计加2分,非计算机专业计加3分。

国家计算机2级、3级、4级等级考试分别进行加分,不产生冲突。

②英语考试如何加分?

英语四级加1分,仅限艺体、专科、职教师资专业;英语六级加1分,限非英语专业;英语专四计2分,限非英语专业;英语专八计1分,限英语专业。

③普通话测试如何加分?

普通话二级甲等为1分,一级为2分。若首次考试成绩为二级甲等,第二次考试为一级则需提供两次考试证书进行分数补加。

④大学期间各类各级等级考试只加分1次,不可重复。

⑤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详见附件2

8.思想成长

①校级青马班优秀5分,结业4分;院级青马班优秀4分,结业3分;校(区)级党团校优秀4分,结业3分;院级党团校优秀3分,结业2分。

②特定党团主题教育活动主要指由校(区)院团委举办的示范性团日活动(组织生活)、主题团日活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由校(院)党委举办的主题党日活动等。由学院考核为优秀的每月主题团日活动(每月评优比例不超过参与团支部数的40%)其所在团支部参与成员可加0.5分/次。

③团校党校要求的志愿、实践活动不单独加分,纳入结业合格分数一并计算。

9.各类获奖

①创新创业类获奖A、B级指学生处每年发布的单项奖目录,具体见附件3(最终以学生处每年最新公布的预设项目为准,2019年的文件可做参考),其中A1级指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竞赛;由部及其以上国家机关(如教育部、团中央等)主办的常设性、面向全国高校学生的竞赛;A2级指由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主办的有显著社会影响的竞赛。B1级指由省厅及其以上机关(如教育厅、团省委等)主办的能够代表省级水平的各类竞赛;B2级指经国家批准,由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国家民政部或省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主办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常设竞赛。

②创新创业C1级指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校赛获奖作品,C2指学校举办的专业技能大赛,其他获奖均不能纳入此版块加分。

③学校每年发布的学生重点和精品活动按照C2级加分,非重点和精品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超过C2级加分。

④单项奖不包含的国家级比赛降级至B2进行获奖加分,省级比赛降级至C2加分。

⑤团体比赛获奖,按奖状上姓名排序加分,如无姓名则由活动主办方或活动推荐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排序加分。

三、无故不签到签退惩罚

①报名成功后,有事不能参加活动应提前6小时在系统取消报名,活动在开始和结束前后30分钟内可以分别进行签到签退。若1次无故不签到和签退,一个星期内不能报名参加活动;2次无故不签到和签退,一个月内不能再报名参加活动。

②如因系统原因造成诚信值降低,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带上相关证明材料(截图等),经学院负责老师同意后恢复,否则一律不予解除活动参与惩罚。

四、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政策发布前活动加分按老办法执行,其他未经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具体咨询电话028-86290505,0835-2882016,也可以在i川农平台互动交流版块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