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15日

作者/来源: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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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学生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其他助困类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政策宣传,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二、提醒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临时盖鲜章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

三、申请渠道

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在线申请(如密码忘记,可请学院辅导员重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负责老师登录省资助系统,完成审核,并上报学校。

四、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家庭学生、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2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按政策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有序组织申请认定工作

1. 926日前学院细化日程安排,开展业务培训,完成学生情况摸底、学生申请、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流程。

2.1011日前学校完成评审、拟评名单公示等工作流程。

六、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93211

工作邮箱:sicauzzzx@163.com


学生处

202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