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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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经与中国农业银行雅安市雨城支行沟通,现将2024-2025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首贷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已通过学校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未因留级、转专业等原因造成超出学制年限。

6.符合提供助学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办理事项

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及其他材料(见附件1-7)。

(四)工作安排

1. 申请报名。1118日前,有贷款意愿同学按照“附件5”要求,直接向学院报名,并加入“本科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群”QQ群(群号:308311532)。为防止网络骗子进群,加群请备注“(本科)学院+学号+姓名”。

2. 学院汇总。各学院于111810:00前将报名信息表(附件5)汇总后,重命名为“学院+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发送到邮箱2210283541@qq.com

3. 学校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现场办理。

4. 现场办理。学生提前了解《助学贷款注意事项》(附件7),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雅安校区:1121日上午10:00-11:30,综合楼214

成都校区:1120日中午13:30-14:304A105

都江堰校区:1120日中午10:30-11:30,综合楼5206

现场办理同学请提前10分钟到场。

(五)面签时申请人需准备材料清单

1.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自行准备原件一份,事先不得签名)

2. 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3.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4. 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留名栏签名后正反面复印于A4纸同一面上,一份);

5. 无婚姻登记申明(附件中下载,1份)

6. 征信查询授权书(附件中下载,1份)

7. 面谈笔录(附件中下载,1份)

8. 个人信贷客户信息授权书(附件中下载,1份)

9. 借款人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及借款人与其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全部复印后需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签鲜章一份)。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

(一)办理对象

2024-2025学年前已成功申请并签订了当前学年贷款需求的同学,同时满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二)日程安排

111810:00前,各学院核实已成功申请贷款同学的续贷意愿,同时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5)汇总后,重命名为“学院+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发送到邮箱2210283541@qq.com。学校资格审核无误后,将相关信息返回银行。

三、贷款发放事宜

1. 12月,经办银行完成首贷和续贷同学贷款发放,贷款直接汇至学校学费收缴专用账户上。

2. 学校财务处集中结算,多退少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校园地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进行。每位贷款申请人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可以自主决定本学年是否续贷,选择续贷不影响次年贷款。

 

 

 

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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