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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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现将2023-2024学年度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晟兴奖学金3项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三)晟兴奖学金
根据捐资方要求,评选对象为机电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全校评选280名,其中一等奖20名,奖励金额12000元/名;二等奖60名,奖励金额6000元/名;三等奖200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二)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全校评选114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三)晟兴奖学金
全校评选50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各学院的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晟兴奖学金具体指标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于10月21日前完成奖学金评选、公示,并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审批及报送工作。
(二)按照捐资方协议要求,需要向资助方报送以下材料: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1.申请表(附件2,要求手工填写,有照片。参考附件3);2.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3.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晟兴奖学金:1.申请表(附件4,参考附件5)
以上材料学院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10月2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成都校区1教112,雅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都江堰校区5206。
(三)知恩于心,感恩于行。获评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6)。
工作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35-2882300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