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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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现将2023-2024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校班主任

(二)考核程序

1.学生满意度测评:由班级每位学生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即为学生满意度。满分100分,评分人数达到班级学生人数的4/5方为有效分。毕业班班主任满意度测评不做要求。

2.学院综合考核: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履职情况及工作开展成效,确定考核方式并评分。

学生满意度测评及学院综合考核均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操作,操作指南见附件1。

3.考核等级确定:班主任考核得分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占60%)及学院综合考核(占40%)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值<90)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

(三)日程安排

请各学院于6月16日前完成学生满意度测评及学院综合考核,考核等级由系统根据得分自动生成。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指标核定:全校评选50名,推荐指标见附件2,推荐指标依据学院小班数核算。

评选条件

1.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

2.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

3.当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优秀;

4.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室风好,必修课合格率80%以上,无学生违规违纪现象。

(三)评选程序:

学院按照核定指标推荐候选人,学校审核。推荐人选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不搞轮流坐庄,论资排辈,把敬业精神强,工作业绩好,师生认可度高的优秀典型评选出来。

(二)学校新闻网设有专栏报道优秀班主任事迹,请各学院将获评人选的个人事迹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于7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402726576@qq.com,并附个人风采照一张。联系人:崔璨,联系电话:0835-2882580。

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班主任测评操作手册.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度“优秀班主任”指标核定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