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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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西藏自治区生源相关专业学生:
西藏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了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免费教育政策,根据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我校具备资助资格的学生顺利受助,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西藏自治区招生计划内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附件1)中提到的不符合资助要求的学生除外)。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资助6600元,包含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3000元。
三、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免费学生入学报到回执单》(或下载附件2,以下简称为回执单),于5月20日18:00前,准确填写回执单(落款时间均暂不填写),一式三份,提交至雅安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成都校区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或都江堰校区学工部(雅安校区综合楼一楼学生事务中心大厅,成都校区1教112室,都江堰校区5教206室)。
2.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对审核合格的回执单加盖公章;对审核不合格的回执单,符合资助资格的,指导其重新填写、提交;不符合资助资格的,反馈相关原因。
3.材料报送
5月25日18:00前,学生资助中心将加盖公章的回执单统一邮寄至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西藏自治区审核通过后,免补资金将统一划拨至我校财务账户,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财务账户信息须准确填写,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雅安市分行
账号:2319614409026404195
户名:四川农业大学
行号:102677061443
2.回执单各项信息须电子填写、打印,手写无效;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3.“西藏免补资金”在一个学制期内只需申请一次。已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学生,无需另外提交回执单;符合资助资格但未申请资助的高年级学生可于今年补交回执单,自治区审核通过后将补发之前年度资助款。
联系电话:0835-2882300。
学 生 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