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核算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班主任课时酬金的通知

2021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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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现将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班主任课时酬金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内容

1.班主任配班信息。班主任津贴将根据学院操作的班主任配班信息发放,津贴发放涉及教师的收入扣税,请务必据实填报。

2.班主任工作量。依据班主任考核结果发放课时酬金。班主任考核合格者,按每学期40课时折合,如多位班主任老师分阶段担任一个小班班主任,总课时不得超过40

如班主任为离职或退休人员,请在备注栏填写。

二、操作流程

登陆学生管理系统使用学院管理员(党委办公室主任)账号操作,操作流程为:院系平台—学工队伍建设—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设置。

系统中每个班级课时数默认为40,学院管理员核对无误可直接点击保存,上报所有数据。若上报有误,在学生处未审核通过前,可在班主任津贴管理界面,在对应老师记录条后点击“删除”取消,可再次提报。

三、核算标准

四、其他说明

1.班主任的职称及学位信息以人事处2021年1月4日数据为准;

2.课时酬金发放标准按职称或学位对应的最高标准核发;

3.聘请退休人员担任班主任的,按退休后标准核算;

4.除离职和退休人员(需另附页提供学号或工号、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外,其他教师均通过工资卡按月发放。

请成都校区和雅安校区各学院于1月7日前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核算班主任工作量并点击保存。如有政策疑问请联系钟老师,电话028-86290668;系统问题请联系吴老师,电话:0835-2882300。

都江堰校区班主任课时酬金发放工作由校区学工部另行通知。

学 生 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