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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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就2019-2020学年度“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推荐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学校赢得重要声誉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
2.在校园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中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
3.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
4.在创新创业或科技学术活动中取得了特别突出的成绩。
二、其他说明
各单位可推荐0-1名人选,推荐人事迹材料不超过500字,请于11月2日12点前报送至学生二科钟老师处,联系电话:86290668。
学 生 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