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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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近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要求

1.10月27日下午6点前,学院通过学工系统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拟评结果上报。

2.10月28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学生申请资格,庚即开展线上形式审查。

3.10月30日上午9点,学院准备好评审报告(须含学院指标分配、评审工作开展流程、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公示情况等)。学校召开2019-2020学年度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确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4. 11月3日上午9点(暂定),学校召开2019-2020学年度奖励及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5.11月3日-9日,学校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人选进行公示。

6.11月3日上午12点前,各学院按照要求(见附件1)修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线下打印(签字盖章)与《报送函》(见附件2)一并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及都江堰校区学工部。下午2点,分校区开展学院间材料交叉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学生本人和所在学院负责及时整改。

7.11月4日上午12点前,学院将整改后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线下打印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及都江堰校区学工部。

8.11月8日前,学生处终审确认,并将获奖信息导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完成数据迁移工作。

9.11月9日,学院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中导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调整格式、打印、签字盖章,并报送至学生处。

10.11月10日,学校盖章,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二、工作提醒

1.学生处终审阶段,凡是发现材料填写明显不认真,数据不合,内容不全,文理不通,语法表述错乱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奖励资格,将指标调减至其他学院。

2.请提醒拟获评学生高度重视,对材料负责,严格按照填表说明,核实确定有关数据、填写相关内容。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填报说明

2.**学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函

学 生 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