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学生单项奖学金竞赛项目调整的通知

2020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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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参与高水平竞赛比赛,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现启动2020年单项奖学金竞赛奖预设项目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设项目范围及定级标准

竞赛奖预设项目含本专科学生参与的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挑战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文学艺术和体育竞赛活动,按以下标准推荐定级:

A级:

1.国际性竞赛:指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竞赛。其中,参赛国家分属在4个(含4个)洲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全球性竞赛;参赛国家分布少于4个洲的竞赛为国际区域性竞赛。

2.国家级竞赛:由部及其以上国家机关(如教育部、体育总局、团中央等)主办的常设性、面向全国高校学生的各类竞赛;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主办的有显著社会影响的竞赛。

B级:

3.省级竞赛:由省厅及其以上机关(如教育厅、体育局、团省委等)主办的能够代表省级水平的各类竞赛;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主办的一般性竞赛。

4.经国家批准,由行业协会主办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常设竞赛项目。

二、调整要求

1.请各学院结合附件1《单项奖竞赛类项目排序一览表》,对涉及本学科的竞赛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删除调整项目直接在备注栏内注明;已纳入预设目录奖励项目的进行综合排序推荐。

2.对于未纳入预设目录奖励项目进行遴选推荐,遴选的省部级以上项目必须是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发文主办;行业学会、协会国家级项目必须是由国家民政部、中国科协等相关部门注册并可查询的组织(原则上是一级学会)主办,凡是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或“山寨社团”主办的项目均不予纳入。已纳入预设目录的奖励项目不再推荐。

《单项奖竞赛奖预设项目推荐表》(附件2)须简要阐述竞赛社会公信度、对本学科学生人才培养所起的影响力等情况说明,以及主管部门发文主办网页链接或相关组织查询网页链接。

三、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7月3日上午12点前将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的《单项奖竞赛类项目排序一览表》及《单项奖竞赛奖预设项目推荐表》(含电子版)反馈至学生资助中心王春子处。联系电话0835-2882300。

学 生 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