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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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位同学:
根据新修订的《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六部分有关条款精神,从2019年开始,“优秀学生”“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将主要通过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进行。经学校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商议,现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作如下明确:
一、评选流程
1.优秀学生
学校公布并下达指标到学院——学院按照同年级同专业预分指标——学生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参评申请——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依序限额提名——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上报——学校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学校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审定
2.优秀学生干部
学校公布并下达指标到学院——学院按年级专业预分指标——学生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参评申请、班级评议推荐——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上报——学校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学校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审定
3.社会捐资奖学金
学校公布并下达指标到学院——学院根据情况预分指标——学生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参评申请——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按照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先后依序提名,如果指标不够则年级间或专业间择优比选限额评审、公示、上报——学校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学校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审定
二、评选规则
1. 根据规定,从2019年开始,同一学年“优秀学生”“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四者互不兼得。在学工系统中已经限定2019年获评“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不得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和“学生学生干部”。
2.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工作分两个批次开启。“优秀学生”由学生通过系统提出参评申请,学院按位点高低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评议后向学院推荐,每个班级推荐不超过1人。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根据工作实绩和综合表现择优评选。
3. 如两者均符合的可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评。考虑到“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有限,符合条件的学生较多、竞争较大,建议学院优先开展“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请各职能部门于9月19日下午6时前将拟评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反馈至学生处艾尼尔处,避免出现重复评定的情况。
4. 因“社会捐资奖学金”奖金额度差异大,名额有限,无法具体分配到某一个年级专业,学生根据自身条件通过系统提交参评申请,学院结合班风学风状况拉通统筹、综合考虑、择优评选后统一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