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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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操行得分评议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做如下调整:

一、调整内容

1.各项目等级计分方式

项目序号

项目及评价要素

分值

计分办法

1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0

取消等级差,统一调整为20分。

2

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

15

按a、b、c、d、e分别记15、12、10、8、5分。

3

与人为善,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15

4

情趣健康,无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惯

15

5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和校院活动

15

6

乐于奉献,对班级和校院贡献突出

15

总 分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