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期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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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学生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在暑假放假前,请各学院以多种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学校在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发国家资助政策简介,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及依据。

二、提醒学生完备申请材料。从2019年起,拟申请认定的同学不再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加盖地方公章。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届时将通过“学生管理系统”—“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网上在线填写,认定工作结束之后导出打印、签字盖章。

拟申请认定同学可利用假期回家收集、整理(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能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到校备查。

三、有序组织申请认定工作。开学后拟申请认定的同学将有关材料以小班为单位上交学院留档。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日程安排,待新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