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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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勤工助学用岗单位: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励志进取,建设“互助关爱,自立自强”的校园文化,同时鼓励和表彰在勤工助学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指导老师,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18年校内勤工助学“优秀学生个人”“优秀指导老师”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个人
1. 参评范围及比例:在学校批准设置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在岗、在册、在校的学生;按照学校批准设置岗位数的20%比例进行推荐,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
2. 参评条件:在勤工助学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实肯干、服从安排,能按时、优质、高效完成任务,表现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原则上应无课程重修或补考;持续在岗6个月以上,无月度考核不合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全年月度考核结果为优秀6次以上的可直接推荐参评。
3. 申报程序:用岗单位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单位)”→“优秀个人推荐”→“提交申请”→“推荐状态选择‘可被推荐’”查询→按照推荐名额在推荐学生学号前打“√”→点击“推荐选中学生”→完成推荐。若提交错误,可由学生处“审核打回”或用岗单位点击学生学号后“撤销”。
二、优秀指导老师
1. 参评范围及名额:各中层单位推荐1名优秀指导老师候选人,全校按实际情况拟评不超过20人。
2. 参评条件:热爱勤工助学事业,关心关爱勤工助学的学生,认真完成勤工助学岗位申报;仔细审核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的岗位申请;及时做好勤工助学岗位的工资评定申报工作;实时处理、更新学生基本信息及在岗和离岗状态。
三、材料报送
1. 12月24日(周一)上午12:00前,用岗单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优秀学生个人”拟推人选推荐;并填写《2018年学生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纸质档签章后分校区交学生一科王丽、学生二科艾尼尔和校区学工部方力处,电子档统一发送至邮箱:xsk@sicau.edu.cn。
2. 12月31日前,学校组织评选、审核和公示。
四、表彰与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通过银行卡发放。
学 生 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