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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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对本专科学生获取专利、国家软件著作权等奖励作如下调整:
1.国家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标准调整为500元/项;
2.同一类别最多只奖励4项。
以上决定从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