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的通知

2018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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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贷款同学:

现将在校生(含2018级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流程

1.国家开发银行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同学将受理回执单上交学院,并在回执单正面顶部注明编号(学院按照流水号编号)、学号及贷款金额。

2.四川省农村信用社

办理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同学,本人持贷款回执二维码(打印或者电子均可)直接到学生事务中心(雅安校区综合行政楼、成都校区第1教学楼,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206)办理回执。

3.省外其他银行(除国开行)

办理四川省外农信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助学贷款的,将相关材料上交学院(受理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并在回执单正面顶部注明编号(学院按照流水号编号)、学号及贷款金额。

二、日程安排

各学院经办人员将回执单按贷款银行归类整理后,以学院为单位于规定时间报送到学生处学生一、二科及都江堰校区学工部。

时间

雅安校区

成都校区

都江堰校区

9月12日

08:30-12:00

理学院

生命科学院

农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医学院

旅游学院

14:30-18:00

机电学院

食品学院

林学院

园艺学院

风景园林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9月13日

08:30-12:00

信息工程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人文学院

经济学院

管理学院

商学院

14:30-18:00

法学院

体育学院

艺术与传媒学院

资源学院

环境学院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三、工作要求

1.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只需将“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交至学院,虚线以下部分由学生本人保存。

2.省外其他银行(除国开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将回执单完整地交至学院,学院完成数据统计后,请勿裁剪回执单,直接交至学生处和校区学工部签章;并于9月14日前将《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文件以“学院名称—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情况统计表”命名)发送到学生一科吴小峰处。

3.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低于8000元的,如办理了2018-2019学年生源地贷款,学生可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4.新生、在校生办理了2018-2019学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需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

5.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一科吴小峰:0835-2882300。

学 生 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