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五一”放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8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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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小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现将“五一”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8年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行课,当日课程按课表安排进行。

二、请各学院加强对各小班学生的法纪和安全宣传教育

1.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不私自下海、湖、江、河等地方游泳、划船,不到电站水库泄洪道、河道或其它危险地段游玩逗留,不私自组织登山、探险、骑行远游等野外高危活动。独自外出活动应告知同学或老师,并保持通讯畅通。

2.注意交通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不坐“黑车”,慎重交友,防偷盗,防诈骗,防传销,防止人身伤害。

3.遵守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合规运用通讯和网络工具,文明上网,不做危害互联网运行秩序和安全的事。

4.遵守消防管理规定。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不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不违规用火用电。

5.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

6.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所有同学必须于5月1日前返校,若未能及时返校,请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学生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