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寒假有关事宜安排的通知

2018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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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学院、各小班:

现将寒假学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放假时间及要求

学生在完成所有考试后,即可离校。寒假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2月28日,下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和领取教材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3月3日。

学生务必按期报到注册、上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向所在学院请假。班主任于3月4日晚20:00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并报告学院。各学院于3月5日上午9: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和返校学生思想动态报学生二科钟美玉处。

二、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要求

1.农历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全体学生都应回家与父母团聚,尽孝心,共渡佳节。

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须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履行申请手续。学生在线提交申请并打印“四川农业大学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家长核实有关情况并审核,学院进行线上终审,线下留存审批表备案。提前返校学生须按相同方式履行手续并电话报告学院,纳入留校学生统一管理。留校学生中途离校须以书面的方式向学院负责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寒假留校申请及集中审批页面将于1月5日至1月11日开通,申请留校期限为1月20日至2月28日。请各学院于1月12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并将2018年寒假留校学生自管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1)报学生二科钟美玉处。

2.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留校学生须按宿舍管理部门要求集中住宿,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未申请留校和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假期不得在学校住宿。具体宿舍安排由各校区相关科室另行通知。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好寒假值班人员,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班主任要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纪律注意事项

各小班在放假前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一次安全纪律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自律意识。

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乘坐无牌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不私自下河(湖)游泳;不到禁止活动区域、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注意燃气、煤气、燃煤使用安全;不酗酒;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学 生 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