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寒假及假期留校学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年01月03日

点击数:

各学院、学生各小班:

现将学生寒假及假期留校学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放假时间及要求

学生在完成所有考试后,即可离校。寒假时间从2017年1月14日开始,下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和领取教材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至2月25日。

学生务必按期返校报到、注册和上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于2月25日晚8点清点小班学生到校情况并报告学院,各学院于2月27日上午9: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按校区分别报学生处学生一科、学生二科及都江堰校区学工部,全校情况由学生处学生二科汇总。

二、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要求

1.农历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回家与父母团聚,尽孝心,共度佳节。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须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履行申请手续。学生须在线提交申请并打印“四川农业大学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家长核实有关情况并审核,学院进行线上终审,线下留存审批表备案。提前返校学生须按相同方式履行手续并电话报告学院,纳入留校学生统一管理。留校学生中途离校须以书面的方式向学院负责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寒假留校申请及集中审批页面将于1月3日至1月9日开通,请各学院于2017年1月9日前完成请假审批工作。

2.获批留校学生须按要求集中住宿,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宿舍具体安排事宜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并另行通知。未申请留校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假期不得在校住宿,宿舍管理科将依据批准留校的学生名单清查寝室住宿情况。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好寒假值班人员,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班主任要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校区和学院要组建留校学生自管会,指导学生搞好自我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纪律注意事项

各小班在放假前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一次安全纪律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自律意识。

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不乘坐无牌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不到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注意燃气、煤气、燃煤使用安全;不酗酒;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学 生 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