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学生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的通知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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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勤工助学用岗单位: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励志进取,建设“互助关爱,自立自强”的校园文化,推进学校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16年校内勤工助学“优秀个人”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比例

1.参评范围:在学校批准设置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在册、在校的学生;

2.推荐参评比例:按照学校批准设置岗位数的20%比例进行推荐,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

二、参评条件

1.热爱勤工助学事业,在勤工助学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管理制度;

2.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实肯干、服从安排,能按时、优质、高效完成任务,表现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原则上应无课程重修或补考;

4.持续在岗6个月以上,无月度考核不合格;

5.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者优先;

6.全年月度考核结果为优秀6次以上的可直接推荐参评。

三、评选流程

1.12月21日(周三)上午12:00前,用岗单位填写《2016年学生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将纸质档签章后分校区交至学生处学生一科、学生二科或都江堰校区学工部,电子档统一发送至sicau_xsc@163.com。

2.12月22日,组织评选、审核和公示。

四、表彰与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附件:《2016年学生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推荐表》

学 生 处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