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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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贷款同学:
现将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流程
学生需在回执单正面顶部注明编号(学院按照流水号编号)、学号及贷款金额,在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老师处做好贷款信息登记后交学院统一办理。各学院经办人员将回执单按贷款银行归类整理后,以学院为单位于规定时间到学生一、二科及校区学工部签章。
雅安本部各学院、学生二科、都江堰校区学工部将《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于9月18日前发学生一科邮箱:1411702747@qq.com。
附件: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情况统计表
学 生 处
2016年8月25日
注:
1.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只需将“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交至学院,虚线以下部分由学生本人保存;
2.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将回执单完整的交至学院,学院完成数据统计后,请勿裁剪回执单,直接交至学生处和校区学工部签章处理。
3.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学生一科:0835-288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