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21年暑假期间学生管理的通知

2021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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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全校同学:

广东省中山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江苏省宿迁市、辽宁省沈阳市、四川省绵阳市等多地已报告南京本土疫情关联病例,目前疫情形势十分严峻。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暑假期间学生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留校学生管理

1.已申请暑假留校并获批准,且当前在校的学生方可留校。留校学生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须提前向班主任及学院负责教师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离校。如有未经审批已返回学校的学生,应立即主动向班主任及学院报告。

2.各学院学生助管协助负责教师进行留校学生管理,核实留校学生返校、在校、健康等情况。留校学生应信守《2021年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及《2021年暑假留校学生出行告知书》相关条款内容。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出入校园,确需出校的,不能超过校区所在市辖区,并应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3.留校学生如有中高风险、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感觉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须第一时间报知学院负责教师及宿舍管理人员。学院负责教师应及时联系校医院,按照校医院要求进行处置或转诊,安排志愿者负责预警控制寝室学生用餐、生活物品购买,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宿舍管理人员应立即控制学生所在寝室,在健康异常学生诊断结果明确前不得有人员出入寝室。

校医院联系人:

成都校区(招待所):陈文彩 13683478611

雅安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李佳桂 13547469560

都江堰校区:陈蓉 13882023678

二、离校学生管理

目前已离校学生,无论之前是否通过留校申请审批,在未得到学校正式开学通知前,均不得擅自提前返校。确因教学实验、集训等原因需要学生提前返校的,由负责教师核实行程及健康信息,向学生所在学院申请并提交《四川农业大学来(返)校人员信息摸排表》(附件),学生处初审并报防控办同意后方可返校。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的同学一律不得返校。

对未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并未经批准私自返校的,对未按地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旅居史上报的,学校将按照2020年2月发布的《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处关于“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处分条款适用解释》(网址链接:http://xsc.sicau.edu.cn/Web/ShowInfo-LJw34Jmu~aacgacac~M3~dfhi.html)进行处理。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来(返)校人员信息摸排表》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