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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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2022届毕业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治蜀兴川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二、省优大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程序
1. 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22日: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各学院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无异议后,学生本人通过学工系统申报,各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学生处审核。
2. 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省优毕业生推荐名单。
3. 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四、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4%评选,其中12%按人数平均分配名额,2%做调剂分配;获2020-2021学年度就业先进集体奖和就业工作奖学院倾斜10人,其中雅安、成都校区就业考核第4、5名倾斜9人;获就业目标奖学院倾斜5人,其中草业科技学院倾斜2人;定向班倾斜2人。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遴选产生,按毕业生人数的4%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五、相关要求
1. 严格掌握标准。各单位对评选工作要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
2. 规范材料报送。加强对材料文字、格式和事迹材料的审查把关(去年专家评审中发现个别学院审查把关不严,有诸如姓名、政治面貌、学院专业等填写错误、表格和格式不统一、学院盖章缺失、个人事迹描述敷衍等问题)。
3. 请以学院为单位在2021年11月3日前将纸质档交至相应校区学工部门。
六、工作联系人
雅安校区: 阿迪力0835—2882580
成都校区: 艾尼尔028—86290928
都江堰校区: 樊晓梅028—87133517
附件: 1.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4.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 生 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