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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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持续推进学校心理育人工程,增强学生心理干部的角色意识及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心理干部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中的“三自”作用,学生处定于10月30日、11月2日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干部心理知识及技能培训,请各学院组织本院心理干部按要求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请假)。
一、培训对象
1.学院心理辅导站学生成员或学院小助手;
2.2021级全体心理委员;
3.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二、培训目标
掌握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学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相关技能;学会识别需心理帮扶的同学并能提供及时合理的帮扶。
三、培训方式
培训包括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及心理行为训练等。雅安校区、成都校区具体培训安排请见附件。都江堰校区根据校区情况自行安排。
学 生 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