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推免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测算方式等内容和原则的修订公告

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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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研究生教育会议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遴选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过程中要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突出考查本科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可将学生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等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针对近年来推免生遴选中,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标准不明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欠缺,重修刷分、综合素质测评、二课成绩带来内卷和不公平等问题,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讨,提出建议意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原则通过,召开学生代表参加的政策修订论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决定对推免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测算方式等内容进行修订,修订的重点内容和原则意见如下:

1. 思想品德方面有以下情况的不纳入推免。政治立场错误,有明确的不当言行;具有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造成突出不良影响;具有考试作弊,或者违反科研道德和学术不端等行为;违反法律受到司法追究者,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2.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前3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排名作为获得推免资格的基本条件,不纳入推免遴选成绩计算。

3. 必修课成绩不再排名设限,分数以初试成绩为准。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促使学生自始至终注重学习,养成良好学风;避免不断刷分,造成新的不公平和不必要的内卷。

4. 新构建“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体系。“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总分100分,具体由三大权威竞赛项目、四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其他学术成果等三部分构成,按类别限最高分,分别为40分、40分和20分。

(1)三大竞赛项目(40分):“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2)四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40分):包括科研兴趣计划、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和四川省科技厅苗子工程。根据项目级别等级计分,按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分别计分。

(3)学术成果(20分):以物理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完成的且须与所学本科专业相关的论文或发明专利。成果认定按学校科技管理处的相关标准执行。

5. 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95%+创新能力评价成绩×5%。

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最终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作为遴选依据。

以上公告内容于本科2023届起执行,若出现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情况,以上级文件为准。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归口部门实名书面反映,具体如下: 综合素质测评归口学生处(邮箱:xsk@sicau.edu.cn),必修课成绩归口教务处(邮箱:16406198@qq.com),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归口校团委(邮箱:3070084494@qq.com),其余意见或建议请向研究生院招生科反馈(邮箱:sicauyz@qq.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