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核算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班主任课时酬金的通知

202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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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现将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班主任课时酬金核算及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内容

请各学院于7月3日前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核算班主任工作量。学校将依据班主任考核结果发放课时酬金,班主任考核合格者,按每学期40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并发放课时酬金,如多位班主任老师分阶段担任一个小班班主任,总课时不得超过40考核不合格班主任按每学年不超过40学时酌情计算发放课时酬金。

如班主任为离职或退休人员,请在备注栏填写离职或退休。

二、操作流程

各学院使用学院管理员(党委办公室主任)账号操作。操作流程:学生管理系统—院系平台—学工队伍建设—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设置。

系统中每个班级学时数默认为40,核对无误可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即为上报。若上报有误,在学生处未审核通过前,可在“班主任津贴管理”界面,在对应老师记录条后点击“删除”后,可再次提报。

三、核算标准

其他说明

(一)班主任的职称及学位信息以人事处2022年6月13日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课时酬金发放标准按职称等级或学位(学历)对应的最高标准核发;

(三)聘请退休人员担任班主任的,按退休后标准核算;

(四)班主任1个月及以上时间不能履职的,期间的课时酬金归代理班主任;

(五)除离职和退休人员(需另附页提供学号或工号、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外,其他教师均通过工资卡按月发放。

工作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835-2882580。系统技术支持QQ群:133434454

学 生 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