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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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相关毕业生: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101号)转发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主要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奖补对象

2019 年毕业并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且就业单位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在以往年度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可以继续申请。

二、就业地域、基层单位和年限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详见《通知》中附件2)。

“基层单位”是指《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城关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可纳入奖补范围。

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范围内正常调动,连续不间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纳入奖补范围。在2个及以上单位正常调动者,需要A、B两单位或A、B、C等单位同时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的条件。

“连续服务满三年”是指服务时间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满3年。

三、奖补标准和计算方法

学费奖补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扣除),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若存在学费欠缴等情况的,应将在校期间欠缴学费纳入计算,并补缴给学校。

四、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进入“四川省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进行申请,按照《通知》要求在线申请并提交材料。“在线申请”系统已于4月14日开放,5月15日关闭,逾期无法申请。

五、学校审核

学校将于5月26日前完成系统审核、上报工作。学校将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毕业时间、学习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专升本或攻读研究生等)、学费交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情况进行审核。

六、工作要求与相关说明

(一)加强宣传。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教育民生工程,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具有重大意义。

(二)诚信申报。各学院要积极引导我校毕业生据实申报学费奖补,申请人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除清退奖补资金外,将通报其现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说明。我校毕业生到四川省外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相关学费奖补政策按就业所在地政策执行,相关事宜请咨询就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

请已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同学及时加入四川农业大学基层就业QQ群(群号:551383768)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8-8629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