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辅导员” “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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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现将2022-2023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校班主任

(二)考核程序

1.学生满意度测评:由班级每位学生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即为学生满意度。满分100分,评分人数达到班级学生人数的4/5方为有效分。毕业班班主任满意度测评不做要求。

2.学院综合考核: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履职情况及工作开展成效,确定考核方式并评分。

学生满意度测评及学院综合考核均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操作,操作指南见附件1。

3.考核等级确定:班主任考核得分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占60%)及学院综合考核(占40%)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值<90)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

(三)日程安排

请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完成学生满意度测评及学院综合考核,考核等级由系统根据得分自动生成。

联系人:巫群瑶,联系电话:0835-2882580。

二、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选

(一)优秀班主任

1.指标核定:全校评选50名,推荐指标见附件2,推荐指标依据学院小班数核算。

2.评选条件

(1)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

(2)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

(3)当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优秀;

(4)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室风好,必修课合格率80%以上,无学生违规违纪现象。

3.评选程序:学院按照核定指标推荐候选人,学校审核。推荐人选于6月15日前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提交。联系人:巫群瑶,联系电话:0835-2882580。

(二)优秀辅导员

1.评选及推荐指标:全校评选表彰不超过10名,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排序推荐)。

2.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素质过硬;

(2)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

(3)受到学生喜爱,实绩突出。

3.评选程序:由各学院推荐,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评审。

请各学院于6月15日前报送《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附件3)纸质档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及电子档、《“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纸质档报所在校区学工部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60349907@qq.com。联系人:赵文静,联系电话:028-86290668。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不搞轮流坐庄,论资排辈,把敬业精神强,工作业绩好,师生认可度高的优秀典型评选出来。

2.学校新闻网将设专栏报道优秀班主任和优秀辅导员事迹,请各学院将获评人选的事迹材料于7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462814718@qq.com。联系人:巫群瑶,联系电话:0835-2882580。

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