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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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法

1. 2022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65%+第二课堂成绩×25%+操行得分×10%

2.2021级、2020级、2019级(五年制):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55%+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10%+第二课堂成绩×25%+操行得分×10%

二、成绩认定

1. 课程成绩和第二课堂成绩从大学一年级起累积计算。

2. 课程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认定的有效成绩和最终分值为准,第二课堂成绩以“第二课堂成绩单”记载计算为准,操行得分以当学年考评结果为准。

3. 课程成绩统计截止为2023年9月15日。

三、时间安排

1. 9月15日:首次发布综测成绩(初版),学生可登陆学工系统查看。

2. 9月16日:接受学生咨询。如有问题请按照以下地址及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1)必修课、选修课成绩(负责部门:教务处)

成都校区一教教务管理中心,028-86290979(白老师)

雅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教务管理中心,0835-2882093(陈老师)

都江堰校区综合大楼二楼教务管理中心,028-87137637(李老师)

(2)第二课堂成绩(负责部门:校团委)

成都校区校团委办公室(7-107),028-86290505(刘老师、齐老师)

(3)学生操行得分及综合素质测评政策解读(负责部门:学生处)

成都校区学生事务大厅,028-86290668、028-86290928 (赵老师)

3. 9月17日:综测定盘成绩发布,此后不再做更改及调整,综测定盘成绩用于2023年评优评奖及研究生推免。

学生处 校团委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