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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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2026届毕业生: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予以分发。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填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的重要材料之一。人事档案事关学生未来发展,请各学院、全体毕业生高度重视。学生须如实、规范填写《登记表》,避免影响毕业后的政治审查、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称评审等关系个人发展的重要事宜。
2. 请各学院通过组织班会、讲座等形式,强调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好填表指导与内容审核工作。
3. 《登记表》每人一份,请及时组织开展学生自我鉴定、班组鉴定及填表工作。学院以小班为单位收齐整理,逐一审查核实并填写学院意见,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复查,并提交学校盖章(最终截止日期根据毕业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1. 毕业生应本着对个人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填写《登记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填写说明”,拟好草稿后再按要求誊写,确保字迹工整、清晰整洁。
2. 学院党委办公室、辅导员及班主任要切实履行对每位毕业生的指导与审核责任。班主任负责对毕业生所填内容进行审核,组织自我鉴定,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学院负责对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进行复审,并规范填写院系意见,确保内容客观真实、语句通顺、字迹工整。
3. 除“学校意见”栏外,其他所列项目须分别由学生本人、班主任、学院组织填写,不得留空白栏。
1.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将本通知内容及填表要求传达至每位毕业生。
2. 档案材料不可随意打印,请使用统一发放的《登记表》。如需更换或重领,请联系学院党委办公室。
3. 学生处将逐份检查,未按要求填写的,将退回学院重新组织填写。
1. 联系电话:0835-2882580;
2. 工作联系人:学生一科阿迪力
学 生 处
2026年4月20日
